2008年5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向警方咨询求助 企业免失二十万
陈周驹 王一萍

  本报讯  一边是物美价廉、优惠条件多多的“供货方”,一边是实力雄厚、急需大宗产品的“部队物资采购处”,正当天台一家企业的老板为诱人利润所惑欲向“供货方”划巨款进货时,警方的一个提醒,帮他识破了这起合同诈骗“双簧戏”,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。
  4月25日上午,一名自称是贵州省锐锋实业总公司业务员的人,主动打电话给天台县某橡胶厂法定代表人凌先生,要求为其公司推销PC强耐膜,并委以“华东地区总经理”职位,书面承诺了许多优惠条件。他很快取得了凌先生的信任和好感。5月2日,又有自称是解放军某部物资采购处采购员的刘某与凌先生联系,称该部队需采购大量PC强耐膜,并用传真发来购销合同及银行电汇单。
  这笔生意若做成可获得相当可观的利润,凌先生便紧急筹集20万元预付款,准备向“锐锋公司”进货。可是冷静下来一琢磨,凌先生又觉得这笔生意来得蹊跷,担心其中有诈。
  昨天上午,凌先生带着“委托书”和“购销合同”、“电汇单”传真件等有关资料,赶到天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咨询。大队值班领导一听,发现这与先前警方破获的“纳米布”系列合同诈骗案件手法雷同,就劝他暂缓汇款。警方还多次拨打刘某的联系电话,均无法接通。显然,这又是一起诈骗案。
  警方表示,近段时间以来,此类诈骗案有卷土重来之势,广大企业应高度警惕。企业在营销中若有疑虑,可及时向当地警方咨询求助,以免上当受骗。